艺术遇上公共空间:究竟盘活了什么?
品质倒逼:公共空间需要艺术
“艺术介入公共空间”的概念,自二战后,特别是上世纪60年代开始出现。当时伴随着“冷战”两大阵营的角力,着重强调对文化艺术品质的需求。时至今日,在很多发达的欧美国家,特别是在城市门户的地方,比如高速公路进口的地方一定有公共艺术品,这在客观上起到了提升城市的艺术品质的作用。
艺术与公共空间的联系在今天变得更迫切。如今我们的整体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开始追求生活空间的品质,这种空间品质既包含物理品质,比如做工、材料、整洁与否,也包括艺术品质,即是否有意境、是否有美感,这使得公共空间艺术化变得极为迫切。另一方面,如今的公共空间资源越来越少,在很难提供更多公共空间来满足日益增长的公共活动需要的时候,就需要提升现有的公共空间品质。
由于现代城市和人口的不断扩张,居住、工作方式及网络通讯的急剧变化,传统概念的城市公共空间已经远无法满足和承担起方便公众交流的使命,而通过艺术的智性的、包容性的随机介入,却可能创造出更多可供人们相遇、相谈的机会与空间。其间,一些艺术作品或许本来不是特地为公共空间设定的,并带有某些属于私域的性质,但由于它在开放空间的出现而引起观众的关注并引发人们对公共性问题的关注或质疑,那么它便同样具有了某种艺术的“公共性”,起到了营造或“激活”公共空间的客观作用。一些运用现代技术手法和文化观念的艺术作品,往往改变着周遭环境的意味和性质,使之具有新的意义、氛围和公共参与的可能。
艺术熏陶:循序渐进中传播美的意识
从艺术之于公共空间的作用来看,艺术与人的互动不仅仅在于提供审美愉悦感,更高层次的作用在于它的教育功能,主要指艺术语言的教育。公众不一定具备艺术鉴赏力,因此需要一定程度的艺术熏陶。公共场所中的艺术品越多,艺术教育的效果就越好,在潜移默化中让大家从中懂得欣赏艺术语言,公共艺术被大多数人接受的过程也是循序渐进的。作为介入公共空间的公共艺术作品,可以兼有传播美的意识,揭示人与自然万物的相互关系、交往准则,及有关艺术作品与社会大众所面临问题的共同性和相关性等内涵和作用。
城市公共空间为都市人群提供了交流的空间,同时也反映着一个城市的精神面貌和文化内涵。尤其在当代社会,城市发展的竞争力已经不再仅仅是单一的经济实力的竞争模式,而是面向城市文化实力和人文生态环境的多重竞争模式。在当代,为了提倡旧建筑物的再生,将都市出现的闲置空间重新整理活化,为艺术创作者提供更多的创作空间来展示自己的作品,将艺术行动者与居民结合进行当地文化创意的经营,并供人们使用参观,是盘活城市文化资源、增加城市文化氛围的重要手段。
21世纪,公共艺术融入到公共空间、进入到社区营造的公众参与概念,进化为新类型的公共艺术,以美学为媒介进入公共空间中。公共艺术作为人文生态景观,不但与周围的自然环境、房屋楼阁相得益彰、相辅相成,其突出的艺术特质也能够唤起人们对社会、历史、人生等问题的思考与认识,表达同一地区、同一城市共同的文化历史与价值观。因此,公共艺术具有一种强大的内在感召力,不但可以改变城市的外在环境面貌,更能够长时间地影响着公众对外在社会的认识能力,使公众形成一种良好的精神状态,从而使内在的人文环境与外在的景观环境相统一,实现和谐共生。
艺术介入公共空间的文化意义是社会整体的参与和改革的“共生文化”,同时也承担着为社区居民提供活动空间服务的任务。因此,在这样的多元需求之下,公共艺术在提供居民生活需求之外,还需要创意性、参与性、认同性、地方性和共同记忆的议题性,这些都是不可或缺的元素。除此之外,它更是扮演着促进文化创意的发展、振兴地方产业的角色。
介入有学问:多元共建需推进
在“艺术介入公共空间”的概念中,“介入”一词带有很强的策划性色彩,那么“介入”的主体是谁呢?公共空间是属于公众的,对于我国的国情而言,政府代表着公共利益,在艺术介入公共空间的具体操作中需要发挥重要的作用。在艺术介入公共空间的过程中,有哪些值得注意的地方呢?
首先,在有限的公共空间资源中如何合理介入艺术内容,需要政府合理的调配机制和对总体资源的合理规划,减少有限公共空间资源的浪费。同时,艺术介入公共空间并不是仅仅把艺术作品放入公共空间,而是要把这个空间中的人文关怀与情感触动一并带入,与城市的整体文化特征有着密切的联系,强调历史文化增生感。在这个层面上,政府需要发挥顶层设计的功能进行合理的统筹规划。
其次,在政府的顶层设计之外,需要更多民间资本的介入和更多的非盈利性、非商业性的社会组织、第三部门的力量来进行支持。在国外,有NGO、公共基金会等来承担一部分政府之外的职能和角色,这也是我国可以借鉴的。然而在这个过程中,必须要协调好艺术家、投资方、公众之间的诉求与关系,合理把握艺术与商业之间的尺度,既不能让艺术被资本所绑架,也不能彻底避讳商业。
第三,公共空间里设置公共艺术品需要合理的机制。如果单纯依靠政府拨款,但政府经费有限,势必希望尽可能降低造价,这很容易影响到艺术品的质量。世界上很多发达国家的城市有“公共艺术百分比”政策。这个政策起源于1956年的美国费城,费城在1959年立法,确立其提取比例为1%,所以这个政策又俗称“1%法”。意思是强迫工程建设拿出1%到5%的钱,投入一个亿就拿出一百万来做公共艺术品。对于我国发达城市而言,有大量的固定资产投入,造房子、修路等等,也可以通过政策引导硬件投入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城市公共艺术品的创作与建设。
责任编辑:王怡
校对:王若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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